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将市场主体费用支付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信息来源:中电联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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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官网公开公布《关于开展2021年电力交易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交易服务收费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的“保障与监督”部分规定如下:
(一)各市场主体应按规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手续费,不得拖欠。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每月5日前出具当月交易手续费结算单,市场主体每月底前足额支付当月交易手续费。逾期未支付费用的市场主体,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加收违约金。
(二)市场主体费用支付情况纳入广东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并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挂钩,未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手续费结算单进行结算,拖欠费用超过规定支付时限10个工作日且经催收仍未支付的,中止交易资格;连续拖欠费用达两个月或年度累计拖欠费用达三个月及以上的,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履行相关手续后取消交易资格。
(三)拖欠费用超过规定支付时限5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的,可直接以交易保函或现金担保划扣履约。
(四)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由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进行年度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广东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公布。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向市场主体公开经费收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