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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印发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 恶意拖欠电费将成信用污点
信息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浏览次数:262

根据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葫芦岛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葫芦岛市辖区内企业和个人在用电过程中发生的窃电、恶意拖欠电费、故意破坏电力设施等行为都将被纳入征信管理平台,并在多个方面受到影响。

《办法》中所指的电力用户既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人。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和评价管理按照“一户一源”和“分析一户、评价一户、记录一户、负责一户”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数据来源的唯一性,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并动态更新。

根据该《办法》,信用等级被分为“诚信电力用户”“一般电力用户”和“失信电力用户”三个等级。其中“失信电力用户”的失信等级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3个等级,即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信用度最高的“诚信电力用户”可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客户,失信行为将纳入辽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失信者将被依法依规实施限制股票发行、投标招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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