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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浏览次数:2185

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1047号,以下简称“104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障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电网企业要落实809号文件要求,保障代理购电制度平稳运行,确保居民、农业用户和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坚持低价电量(含偏差电费)优先匹配居民、农业用电,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基本稳定。

二、逐步优化代理购电制度。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10kv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优化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制度,规范挂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切实执行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不得对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形成进行不当干预。电网企业要加强力量配置,不断提升代理购电用户用电规模预测的科学性、准确性,预测偏差情况每季度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牵头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代理购电制度平稳运行。

同时,1047号文件提出,809号文件及其他现行政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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